……钱卫清律师团队
引 言
收藏家群体的法律地位确认和有序发展,关乎现存的海量民间艺术品和社会文物资源的活化利用,使之真正成为国家文化战略的一部分,实现文化自信,拉动经济发展,促进文博、文旅、文化产业的发展,这是我们分享的主要目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团队凭借十多年深耕文博产业法律服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进行了“收藏之法”系列直播,为大家一一讲解收藏与文物艺术品领域相关法律与规则,破解乱象之谜。欢迎藏家朋友和业内专家共同讨论,不足之处敬请指教!
文博体系的制度安排、法律规范和国家战略,都是与当下经济发展的需求密切相关的。我们对某一行业的理解、预判,对某一行业当下的发展现状,历史轨迹,未来发展的趋势,需要有宏观的观察,需要从国家意志、党的意志、政策规范、法律保障出发进行产业聚合,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物质生活的需要的角度来理解。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
目前,文物艺术品没有纳入到整个市场开放的体系,这是为什么?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立法方面存在认知误区
首先从立法上看,法律对文物的资源与商品属性有诸多限制,这种限制主要表现在目前的文物保护法中。现有的文物保护法实际上总体上来说对民间的买卖、交易、转让、继承是没有限制的,它是允许的,只不过对文物法所规定的经营权有所限制。到今天为止,文物艺术品,尤其文物的经营权,还是局限于垄断方式,文物法规定只有文物商店或者有拍卖资质的拍卖公司可以经营文物。一般的文化公司、艺术品公司等,是不能够经营文物的。
但是关于什么是文物又是一个悖论。因为长期以来对于文物的市场交易有很多错误的理论和观念,对法律有很多误解。包括对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凡是出土的出水的都属于国家,在这一点上公众对于国家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的界限是不清的。
实际上,一是根据《民法典》的物权、继承、合同等以及其他的一些法律制度来看,对文物的所有权的规定应该是清晰的。二是在文物保护中,凡是出土出水归国家所有的规定,是国家对资源性资产的原则性规定。在文50条、51条规定在几种情形可以拥有文物:包括买卖转让,交换继承等。
凡是出土出水的都属于国家是一个基本制度,需要有配套的制度来认定是不是真的出土出水。很多存世的文物艺术品根本无法证明是出土出水的,但追根究底来说,大概率肯定是出土出水的,不可能是现有制造的。“出土出水”的相关信息,比如在什么地方、哪个年代出土或出水,由谁发掘或挖掘,发现的过程,流转的过程等所有信息实际上是难以考证的。这是因为这几十年来由于基本建设,包括公路建设、铁路建设等,海量文物被发现和挖掘。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又没有及时认可、收集、收购和保护,由此散落民间,这是客观的事实。
现在法律上对文物来源有一些模糊地带,但最主要的是我们认知上的错误。甚至有一些专家对文物认定政治错误地以为,私人所有的文物只要认定文物以后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而使用权、经营权、保管权、拥有权是属于自己的,这是对法律完全的误解。文物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一个完整的权利,不可能像土地、草原、湖泊等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这是完全两回事。
由此可见,目前很多政策规定和媒体的宣传都错误地误导个人是不能够拥有文物、买卖文物的,是不可以收藏文物的。因为文物艺术品,不可能是现实制造和投资制作的,肯定是通过各种渠道交易或其他方式所得,有可能是市场买的,有可能是境外收购,有可能是拍卖,有可能是祖传的,所以来源很大程度上是不清楚的。也因此在立法方面存在很多障碍和误区,影响了权利的行使。
2、行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在行政部门相关法律和政策方面,也存在着行政部门的长期不作为,这种不作为除了在文物主管部门以外,还存在于工商、税务、质检、文化等所有的职能部门。行政部门没有进行有效的市场扶植,没有有效的鉴定、评估、确权服务。尤其是对文物的认定,行政认定是长期不作为,没有制定标准,没有专门机构,没有理论研究,也没有专业人才培养。国有博物馆,除涉案以外,会临时组织一些机构来进行所谓的鉴定,这种鉴定本身又没有严谨科学的流程,没有规则依照,没有标准参考,没有核检监督,纯粹是目鉴。所以在文物领域行政权利要么是垄断,要么是不作为,要么是乱作为,使得巨大的社会文物资源的动力和财富属性被压制。
行政的不作为、乱作为,就导致收藏者和拥有文物艺术品的相关部门应有的权利不能够有效的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买卖,合作,展览展示,使得财富价值闲置,被打压、被否定。
这种政策环境和执法环境有历史渊源,有客观的因素,但是现在随着国家文化战略的转移,习主席再三强调要“让文物活起来”,到底是谁、是什么原因没让文物活起来?
3、运动式执法打击文物交易市场
文物艺术品财富资源的挖掘、整合,是造福国人,造福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实际上,体制和机制的问题,行政不作为的问题以及相关政策滞后的问题,剥夺了文物艺术品活化的权利。
从司法执法、行政执法来看,每一年的运动性执法,没有把相关职能部门的程序分工职能理清,就变成了一个声势浩大的打击运动。每年,各地几个相关部门联合形成所谓打击文物犯罪的声势浩大的运动,组成一个临时的声势浩大的包括媒体参与的所谓的运动性执法。
这种执法导致有很多界限不清,很多古玩城,包括政府开办的古玩市场,被强行打压,但其中的从业者和交易人本身无法搞不清楚哪些是文物,哪些不是文物,因此受到运动式执法的冲击,损失惨重,甚至付出自由代价。那么这种情况下,市场如何培育和开展、交易如何完成,这些都值得反思。
收藏市场、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权利得不到有效地法律保障、政府服务,行政认定和市场开放,这些原因就使得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得不到发展,使得收藏者所拥有的财富和财产,无论真假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这对经济发展起不到促进的作用,还使得整个行业付出巨大的财力、劳力,而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压制行业发展的活力。表面上看,收藏家好像富可敌国,有些藏家所收藏的藏品超过很多国有的博物馆,但由于得不到有效的承认和支持,得不到政府的服务,权利得不到实现,收藏家群体最终沦为弱势群体。
第二个问题就是收藏家这个群体的信用是如何被毁掉的。现在的文博界,包括想进入收藏领域的人都会感到非常的困惑:为什么这么好东西就是无法流通?很多企业家要进行资产组合,要传承,要保值增值,要做博物馆,但不敢贸然进入这一领域。
症结在什么地方?值得我们好好研究。到底是谁破坏了我们的信用,谁毁掉了市场交易的信用?其中有历史沿革的问题,有社会整体认知的问题,还有包括行业群体、收藏家自身的素质、业务能力、认知等各方面的问题。
但最主要的一点是文物艺术品为什么不能够有效流通和交易?
1、主流媒体的无据打假宣传误导
根本的问题就是信用被毁掉了。
想想看某一个行业生产的产品如果一出世,全社会媒体舆论就集体扑上来无据打假会,是什么结果?主流媒体各种鉴宝节目,比如北京电视台的天下收藏,华语之门、一锤定音等,节目本身为了吸引眼球,策划的运营模式就是无据打假、无据鉴定、无据评估,把藏家拿到这个节目里面的藏品一概打假,甚至编出很多故事。主流媒体、电视媒体长期传播这种稀缺性的伪理论、伪数据,很多人就得出一个结论:民间没有真品。
很多爱国者出于爱心和公益,将藏品无偿捐给学校,甚至捐品还没有确定,舆论就一片打假声,形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力。当年王刚6年砸了300件东西,每砸一次都传导着一个信息:民间收藏东西是不好的,假的东西会祸害,会欺骗老百姓。实际上收藏品的鉴定是复杂的,是需要规范流程和相关技术辅助的。
王刚之流在节目中用引导公众相信民间无真,究其本源是其所代表的媒体和利益团体,认为承认民间藏品会动摇他们之前传导的稀缺性,动摇文物艺术品估值背后所代表的资本力量。
媒体无限夸大造假的能力,对社会持续进行误导,完全动摇了收藏行业的根基,信用不复存在,更无法建立。
文物艺术品市场不能够有效开展,除了垄断部门和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除了相关的司法不公、运动式执法导致行业的恐慌恐惧,交易信用失灵的问题。没有信用就没有交易,媒体的误导助长了市场乱象。
那么伪专家会为什么大行其道?
(未完待续)